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的通知
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的通知
各县(市)区工信局,姑苏区经科局、工业园区经发委、高新区经发委:
根据中国质量协会《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活动的通 知》(中国质协字〔2023〕71号,中国质量协会https://www.caq.org.cn/ html/tgg/20661.html),现组织今年全国质量标杆申报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申报条件
质量标杆是指企业通过技术创新、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, 运用先进适用的质量管理方法和质量工程技术,在系统提升产品和 服务质量的实践过程中,形成的具有示范效应、可借鉴、可推广的
典型经验。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均可申报:
1.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且近三年连续保持盈利;在诚信、质量、
安全、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;
2.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;
3.所运用的主要管理方法(技术)和经验已在本单位成熟应用, 对质量、效益和效率提升有明显促进作用,在地区和行业内表现突
出;
4.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情况下,积极参与相关的分享交流活动。
二、 遴选对象
面向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》 (GB/T4754-2017)行业代码前两位为 06-46的工业企业及信息服务业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,优先推荐省
“1650”产业链龙头企业。
三、 遴选重点领域
1.加强全面质量管理,深化运用先进适用的质量管理理念、方 法和工具,实现全员、全过程、全要素、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, 持续提升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,实现质量和效益稳步发展的典型经
验。
2.通过质量工程新技术、新方法和新工具等实施质量改进,加 强制造过程零缺陷管理,提升产品制造的一致性、稳定性,不断提
升制造关键过程质量控制能力的典型经验。
3.通过创新产业链供应链质量管控模式,协同上下游企业开展 质量瓶颈问题分析、质量共性技术攻关等,推进制造业补链强链, 强化资源、技术、装备支撑,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创新,提升产
业链供应链韧性与安全的典型经验。
4.通过5G、 人工智能、区块链、大数据、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 技术与企业质量管理融合应用,促进质量管理数字化关键业务场景
创新,推动质量管理活动数字化、网络化、智能化升级的典型经验。
四、 工作要求
1.申报单位填写《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申报书》(附件1),并 按照《全国质量标杆典型经验编写说明》(附件2)要求编写申报 书、典型经验材料和其他证实性材料,加盖企业公章后的报送至苏
州市质量管理协会。
2.请各地区工信部门务必于9月6日前反馈推荐行文和申报材料(纸质版4份,同时发送电子版)。逾期不再受理。
纸质材料寄送地址:苏州市质量管理协会(苏州工业园区金鸡
湖大道国际科技园四期A0801-2单元)
电子版报送邮箱: postmaster@szqanet.cn
yqzx@sipqa.org
联系人: 彭秀茹0512-62570196,19951243103
附件:
1.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申报书
2.全国质量标杆典型经验编写说明
3.全国质量标杆遴选及交流实施办法
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
2023年8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