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缴纳2023年度下半年会员单位会费的通知
时间:2023-10-07 15:04:26 点击:次
苏州市质量管理协会
苏州质协〔2023〕21号
《关于缴纳2023年度下半年会员单位会费的通知》
各会员单位:
根据《苏州市质量管理协会章程》规定,协会的会员单位需按期缴纳年度会费;本年度(2023年)9月份最后一批已开始征收,请未缴纳会费的单位及时缴费。根据财政局的有关规定,会员单位应需先缴纳会费后方能开取发票,缴费信息如下:
单位名称:苏州市质量管理协会
账 号:551301040002938
开户银行:农行苏州金鸡湖支行
按以上户名、开户银行、账号及会员类别,于11月15日前汇入;协会在收到汇款后会及时开具发票并转给贵会员单位。
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协会秘书处:陈孝宏/彭秀茹,联系电话:0512-62570191/19951243103(微信同号),感谢您的配合!
在此感谢贵单位对协会的支持,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你们提供服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