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通告

您当前位置:首页 >> 通知通告

关于缴纳2023年度下半年会员单位会费的通知

时间:2023-10-07 15:04:26 点击:

苏州市质量管理协会

质协〔202321



《关于缴纳2023年度下半年会员单位会费的通知》

各会员单位:

根据《苏州市质量管理协会章程》规定,协会的会员单位需按期缴纳年度会费;本年度(2023年)9月份最后一批已开始征收,请未缴纳会费的单位及时缴费根据财政局的有关规定,会员单位应需先缴纳会费后方能开取发票,缴费信息如下:

单位名称:苏州市质量管理协会

   号:551301040002938

开户银行:农行苏州金鸡湖支行

按以上户名、开户银行、账号及会员类别,于1115日前汇入;协会在收到汇款后会及时开具发票并给贵会员单位。

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协会秘书处陈孝宏/彭秀茹,联系电话:0512-62570191/19951243103(微信同号)感谢您的配合!

在此感谢贵单位对协会的支持,我们将一如既往地为你们提供服务。

 

    mmexport1689318404053.png


上一篇:关于申报2023年江苏省质量标杆的通知

下一篇:关于召开苏州市质量管理协会三届四次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